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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欠条不可随意写

借款欠条不可随意写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古已有之,通常做法都是在立下欠条的同时将金钱出借给他人。出于熟人的面子问题及当事人的马虎大意,近年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不断增长。

有的欠条没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写清楚,出现错字、别字的情形。出借人催款时,借款人称其不叫这个名字也没有借过钱,经调查后借款人从未使用过该姓名,此时出借人即使打官司也是胜诉无望。有的欠条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谁借出、谁借入的关系没有写清楚,出借人催款时反遭借款人索赔。还有的欠条借款数额没有写清楚,50000写成5000,1000写成10000 ,诸如此类,难以尽数。

所以,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多,如果你借钱给他人或他人向你借钱,都不应该随意书写一份欠条完事。聘请律师帮你拟定一份规范的、标准的《借款协议》,将会防患于未然,免却你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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