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律协举办的第二十五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由本所律师、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文立主持,2013年6月5日晚,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举办了第二十五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由本所律师、知产委委员李文立律师主持,约有三十余名律师及知识产权爱好者参加。
此次沙龙主题为“律师在知识产权诉讼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据李文立律师介绍,某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因发现一公司正在大量生产和销售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情况紧急、侵权证据随时会灭失,因此权利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并同时提起诉讼,法院接受申请并立案。但经办法官却认为,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全证据申请人(权利人)应先向法院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否则不采取保全措施。沙龙围绕“法院是否必须将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采取保全措施的程序性审查内容”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